释义 |
法律分析: 贷款材料:(一)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婚姻证明和收入证明;(二)个人信用报告;(三)合法、有效的购建住房证明材料;(四)合法、有效的担保证明材料;(五)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贷款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