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修改购房合同上的姓名? |
释义 | 购房合同上的名字能更改吗?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合同未备案或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可以更名。但若合同备案且商品房已竣工验收,则不能更名。根据《民法典》,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如需更名,可与开发商协商注销合同并重新签署。未竣工验收需开具检查报告并支付手续费。已竣工验收后可赠予产权证给更名人。购房者应慎重考虑签署的名字,变更名字较麻烦且涉及费用。购房合同是重要协议,需谨慎对待。 法律分析 一、购房合同上的名字能更改吗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形对待。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的。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有可能进行更名。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则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购房合同怎么样更名 据上所诉,在前两种情形下,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那么这两种情形下,购房合同如何来进行更名呢?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其更名人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另外,虽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但是可以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在更名人的名下,这实质上是一种房产继承了。 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自然是谁去购买的,那么就写谁的名字,而之后办理相应的手续,也是按购房合同中的名字进行。所以,我们建议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时,请一定考虑清楚将要签署的名字。如果合同进行备案了,那么变更名字就比较麻烦了,而且也会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与税费。购房合同是同开发商签订的重要协议,因此要慎重对待。 结语 购房合同上的名字能否更改,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合同未备案或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可以进行更名。但如果合同已备案且商品房已竣工验收,则不能再更名。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在前两种情形下,可以与房产商协商注销原合同,以更名人的名义重新签订合同,或通过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支付手续费来进行更名。此外,在产权证办理后,可以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名字改为更名人的名下。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应慎重考虑名字,因为备案后更名较为麻烦且需要支付手续费和税费。购房合同是与开发商签订的重要协议,需要谨慎对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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