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把欠钱人变成失信被执行人,需要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后仍不偿还的,可以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老赖是被执行人,也可以说,是被强制执行的人。(2)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3)老赖没有履行的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2、除了符合第1个条件,还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并不是所有欠债不还的老赖都能列入黑名单,只有符合了以上2个条件才可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