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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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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3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