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法对职工下岗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但对方存在过错或重大过失的除外。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一般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