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成立一个公司流程如下: 1、核名,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公司名称,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 2、租房,到专门的办公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有自己的工厂或办公室也可以; 3、写公司章程; 4、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5、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6、办理验资报告; 7、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各种公司设立登记表,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督、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 8、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 9、使用公章或财务章去银行开基本户; 10、办理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