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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事故后期赔偿申请
释义
    医疗事故赔偿的申请流程为:1、若当事人协商处理的,流程为达成赔偿协议、指定协议书、履行赔偿义务等;2、若当事人调解处理的,流程为申请调解、制作调解协议、履行调解协议等;3、若当事人起诉处理的,流程为提交起诉状、法院依法裁判、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等。
    一、民事诉讼的流程和期限是多久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起诉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6、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7、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相邻权官司怎么打
    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
    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退庭后核对笔录、宣判等几个阶段。
    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阶段时比较重要的是质证。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三、民事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一审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起诉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6、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7、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上诉
    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三)二审审理
    包括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四)二审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2、证据交换
    3、上诉的判决
    4、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5、宣判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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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1:4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