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是否需要陪同人员?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被害人在接受律师会见时,应当由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进行陪同。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律师与当事人之间已经建立了信任关系,监管单位可以考虑减少陪同人员或允许律师单独会见当事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律师会见被告、被害人,应当由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进行陪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人在侦查和审判阶段有权请律师进行辩护”;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审讯、提讯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单位应当指定工作人员在场,并记录有关内容”。 总之,律师会见时是否需要陪同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但监管单位有责任确保会见过程的公正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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