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放弃预告登记的情形 |
释义 | 放弃预告登记的申请主体: 申请人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预告登记权利人或生效法律文书记载的当事人。预告当事人协议注销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为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的双方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申请注销预告登记: 1、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等导致债权消灭的; 2、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21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天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一、房屋预告登记有效期怎么算 房屋预告登记有效期为90日,自债权消灭或者房地产登记之日起计算。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者其他房地产产权协议,可以按照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以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房地产的,不具有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 二、办理预告登记后交付房屋的请求是否具有排他性呢 办理预告登记后交付房屋的请求具有排他性。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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