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1)在侵害的形态上,仅限于侵权行为,违约行为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在被侵害客体上,仅限于人身权益的侵害,对物权的侵害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一、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具体是什么 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如下: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串通投标罪的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害了正常的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也侵害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仅限于招标人和投标人; 4、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二、被打者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被打者如果造成人身损害的,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但要满足一定条件,请求精神损失赔偿的条件如下:1、损害的情形符合法律要求。2、侵害的行为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侵害行为造成一般影响,后果不严重的,法院是不会受理请求的。3、如果受害人有过错的,一般会依据过错的程度,减轻或者免除精神损害的赔偿。 三、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工伤赔偿范围及方法主要如下: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2、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3、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