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引进人才居住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引进人才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 1、领取申请表。符合人才引进居住证办理条件的申领人到人事局或者劳动保障局领取《申请表》,也可以登录人才网下载打印; 2、填写申请表。申领人应按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申领人向领取《申请表》的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或者在政务服务网省级入口上提交在线申请; 4、审核。受理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并将审核认定结果书面通知申领人;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核定《人才居住证》有效期限,开具办理《人才居住证》通知书; 5、领证。申领人携带办理《人才居住证》通知书到公安机关领取居住证。按照自愿原则,可选择邮寄或者窗口领取,选择窗口领证的,可在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至居住地派出所窗口领取。办理引进人才居住证环节和时限 1、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领取资格。现场窗口即时即办,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平台申请的,自收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2、公安机关核发证件。公安机关自收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手续。 3、证件领取。根据申请人的自愿,选择邮寄送达的,预计从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收到证件,邮寄快递费由收件人在签收快件时自行支付。 选择自行领取的,在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直接到居住地派出所领取。 《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 第八条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业绩证明材料;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在本省受聘地的住所证明;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投资、经营业绩的相关证明。第七条 申领《居住证》,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向县(市)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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