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由上可知,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你房顶防渗漏的保修期应当为5年。如果你的房子尚在保修期内。你有权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出保修通知,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我行我素,你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