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休产假工资按照以下标准发放: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 女职工产假为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产假工资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即产假工资=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x产假天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