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办理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4)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2、办理流程(1)贷款申请:借款人持贷款所需资料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2)贷款审批:银行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批,批准后银行出具《贷款意向书》;(3)交费划款: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公证、保险、抵押手续,交纳有关费用,最后发放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