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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收土地实行( )级审批制度。
释义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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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