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犯罪对象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品商标。(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实施了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即商标相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为同一种商品。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如果行为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属商标侵权行为,不构成本罪,实践中应划清这几种情况的界限。2、行为人实施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情节严重。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所得数额较大,给商标所有人造成较大损失或其他严重情节等。3、行为人在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时,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注册商标所有人”,即商标注册人。在我国,凡依法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经商标局核准的,该商标注册申请人即成为注册商标所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就是行为人在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时,没有征得注册商标所有人同意。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如果行为人已得到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而只是未按法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不能认为构成犯罪。 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是指为达到冒充他人商品的目的而在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以及为实现该目的而实施的预备行为,那么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也相伴而生,而且,这种行为日益增多并出现了一些新形式。面对日益严重化、复杂化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刑法作为商标法律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类行为的打击上却相当有限,这对于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次序极为不利。 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是什么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区别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百一十四条:1、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罪却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犯罪对象不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犯罪对象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3、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核心在于假冒,即生产和制造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的商品。 该内容由 竺雷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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