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必须所有子女在场吗 |
释义 | 立遗嘱时,不需要子女在场。只要符合遗嘱的法定条件,子女是否到场均不影响遗嘱生效。 一、子女能否代替父母写遗嘱? 父母可以请子女代替自己书写遗嘱。但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才生效:父母订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二、写的遗嘱可以给女儿吗 遗嘱可以写给女儿的。但必须满足法定条件才生效,根据相关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只要满足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该遗嘱即可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 三、遗嘱有效力是否需要子女签字 立遗嘱不需要子女签字。只要老人立遗嘱时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遗嘱中处分财产中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并且是由老人亲笔书写,有签名,注明年、月、日。即使该遗嘱没有经过子女签字,其也是合法有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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