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窗外搭建消防梯是否侵犯隐私权 |
释义 |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作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当事人在行使不动产权利时,不能损害或者应当兼顾相邻方的利益。宾馆所有的房屋系用于宾馆经营,依有关规定应设有相应的消防设施。现宾馆客观上难以在其他地方搭建消防楼梯,拆除楼梯,又会对不特定多数的宾馆客人的安全带来影响,宾馆也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改,不能充分发挥房屋的财产效用。因此,拆除楼梯不符合利益衡量原理及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而宾馆造成成某的损害又难以精确地用数字予以评价,只能根据相邻损害的实际情况,结合一般社会经验规则酌情予以补偿。 民法典窗外搭建消防梯是否侵犯隐私权 不侵犯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公开感谢信是否侵犯隐私权 不侵犯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公开感谢信是否侵犯隐私权 不侵犯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婚外情调查是否侵犯他人隐私权 (1)要看取得证据的地点A、取得婚外情证据的地点在调查人的自己家中,此种情况一般不构成非法闯入和侵犯公民住宅。B、取得婚外情证据的地点在宾馆、“第三者”家中等非公众场合如果擅自闯入强行取证,可能会:a.非法侵入公民住宅;b.侵犯“第三者”的个人隐私权;c.如果对他人采用强制措施的,还可能涉及非法拘禁罪;d.对他人殴打的导致伤害的,可涉及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罪。从“有理”到“有罪”。C、在公众场合调查婚外情的情况在公园、咖啡馆等公共场所取证的,视为行为人对自己的隐私权进行了放弃。(2)看取证手段A、采用的取证器械要合乎法律规定比如有些调查公司声称的采用针孔摄像机等间谍摄氏对对方进行拍摄的,属于不合法的取证方式,即使是公安机关采用间谍设备拍摄的证据都不能用于定案证据,何况是非法的调查公司。B、采用的调查手段要合法不能采用非法盯梢、强制拍照拍摄等方式取证,更不能限制他人人身自由。(3)取得证据后的使用方式尽管取证手段合法,也会侵犯他人隐私权。不当使用主要指在不相关的人面前展示获得的证据,把证据公开场合展示等等,但是提交给法院和律师不算侵犯他人隐私权。 违法行为曝光是否侵犯隐私权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行为涉及到他人隐私的,曝光违法行为是会侵犯隐私权的,曝光违法行为时,应该对违法人员采取打码、匿名等处理手法。2、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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