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需要学校开证明,证明学生学习能力不够,需要重新学习一下。2、因学生身体原因暂时不能到校继续学习的特殊情况下,要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包括县级医院的住院证明材料、出院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