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
释义 | 单位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如下: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3、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4、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5、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6、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一个基本账户原则是指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银行账户; 2、自主选择原则: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是指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守法合规原则:守法合规原则是指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综上所述,一般存款账户、其它专用存款账户瞎升、存款人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新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实行备案制,仍实行核准制的账户,要通过央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向央行当销源地分支机构备案,是对一磨斗老般存款账户、其它专用存款账户、存款人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备案制。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条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六条 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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