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协议离婚后哪种情形能反悔 |
释义 | 离婚协议是夫妻协议离婚的产物,是夫妻对离婚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的体现。那么,签订了离婚协议后,可以反悔吗? 1、未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的成立并不意味着离婚协议的生效。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其记载的夫妻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约定,均是以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 即,只有在夫妻真正解除了婚姻关系,离婚协议才会生效。因此,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未解除婚姻关系的,这些约定也根本无从谈起,离婚协议也就不会发生效力,此时离婚协议无异等同于一张废纸。 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发生效力,此时只要夫妻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是可以变更或者补充相关条款的。 2、双方已经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离婚协议就会发生效力。此时,如果当事人一方对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条款反悔的,如无法定的事由,即使起诉至法院,也不会得到支持。 但是,如果双方订立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归属条款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或变更协议的情形的,在有足够证据支持的情况下,离婚协议是可以变更或撤销的。而除此之外,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无故反悔而拒绝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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