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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好事吗
释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的好处和坏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好处在于: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合同终止期,在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除非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会自动终止。
    2.由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大多在该企业已经至少工作十年以上,或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3.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4.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不好处在于:
    1.劳动者失去了不断跳槽增加工资的机会。
    2.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综上所述,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好处也有坏处,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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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