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役军人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需协商处理财产,如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军人离婚时,个人财产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等一次性费用按年平均值计算后为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首先,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其次,对于军人离婚,除了按照上述规定处理财产外,还有以下原则: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