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标准 |
释义 | 律师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属于司法解释。现行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于2001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后根据2019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修正,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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