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子女监护权是什么? |
释义 | 剥夺子女监护权的情形有: 1、监护人怠于行使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2、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财产安全的行为; 3、剥夺子女监护权的其他情形。 一、离婚变更监护权的程序 离婚变更监护权的程序是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变更,然后法院予以受理,再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可变更的情形为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以及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二、监护权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吗? 监护权在以下情况下可变更: (一)监护人实施了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监护人实施了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无监护权不能不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民法典中怎么剥夺父亲监护权 以下情况,撤销父母的监护权: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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