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与求偿权:法律适用范围 |
释义 | 财产保险合同可行使代为求偿权,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和第六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只能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但对于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法律分析 代为求偿权只限于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代为求偿权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十二条规定,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拓展延伸 代位权与求偿权的法律保护:权利行使与责任承担 代位权与求偿权的法律保护涉及到权利行使与责任承担的关系。代位权是指当原权利人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时,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代为行使。而求偿权则是指受害人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在法律保护方面,代位权和求偿权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以确保权利的行使和责任的承担。代位权的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保障代理人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求偿权,法律规定了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和赔偿责任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受害人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因此,代位权与求偿权的法律保护旨在维护权利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结语 代位权与求偿权的法律保护旨在维护权利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代为求偿权只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不包括人身保险合同。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保险金后,可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利。然而,除非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能对其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代位权与求偿权的法律保护确保了权利的行使和责任的承担,维护了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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