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个人所有财产范围为: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依法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费。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