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