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是否应当支持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企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则企业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反之如果是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与企业协商一致,则劳动者无权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李某首先提出解除合同则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