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最新 |
释义 |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如下: 1、为首组织、筹划、煽动盗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较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2、盗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 3、一贯盗伐或屡教不改的; 4、盗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 5、其他盗窃,情节严重的。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的管理规定,不按照许可随意砍伐林木的犯罪行为。其中需要注意,滥伐林木罪中砍伐的林木是未经过行政部门许可后不可以砍伐的,只是行为人不按照数量、时间的规定,随意砍伐,进而构成滥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包括如下几点: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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