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使撤销权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如下:1、一般情况下,撤销权有效期为权利人得知或应该得知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但因重大误解产生的撤销权有效期为九十天;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后五年内,撤销权自动失效;3、还有其他规定。 法律分析 行使撤销权的期限规定如下: 1、一般情况下,撤销权的期限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为一年。但因重大误解产生的撤销权的期限为九十天。 2、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撤销权自动消失的期限为五年。 3、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该内容由 江伟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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