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 |
释义 |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的标准: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个月支付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个月支付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 抚养费支付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按照固定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按月给付; 2、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全年的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子女由于生活和受教育的需要,或者父母一方的经济情况有较大的变化,提出改变原定抚养费数额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先行协议,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判决。登记离婚或诉讼离婚确定的抚养费数额。 在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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