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裁决被撤销后是否一定需要重新进行审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撤销的劳动仲裁裁决可以重新审理,但不一定必须重新审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一)违反法定程序;(二)超越仲裁协议的范围;(三)以旁观者身份作出的;(四)根据犯罪事实作出的;(五)基于证据不足或者错误认定事实作出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的错误,应当及时纠正。对原审判决、裁定,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请求再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对于被撤销的裁判,原审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总之,劳动仲裁裁决被撤销后是否需要重新审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申诉或请求再审,并在法院的判决下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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