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婚前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对方的名字吗 1、婚前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对方的名字。婚前房产证可以加另一方名字,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为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给配偶加名字,确实要再收契税。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房屋登记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房产证加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需要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以及相关房产证明的材料; 2、向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登记并缴纳手续费; 3、申请登记成功后,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