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认定非法营运的五个必备证据
释义
    认定非法营运的五个必备证据:
    1、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2、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
    3、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4、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5、行为是有偿的。
    凡是与非法营运本案有关联的合法依据都可以作为证据。
    1、书证:收据或者发票;
    2、当事人的称述;
    3、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笔录;
    4、交警的执法记录等;
    5、录音录像,比如谈话的录音、营运的相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二十一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12:3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