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如何规定 |
释义 | (一)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二)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 (1)公民的作品 其著作权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多久是根据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 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 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 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一、我国著作人身权的种类有哪些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13)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1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16)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17)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著作人身权可以转让吗 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 著作权法第10条与第24条,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没有规定人身权可以许可,但是也没有禁止人身权许可。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是可以转让的。 在法律上是存在是作品的实际创作者,但是著作权并不属于自己的情况。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