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条中的利息问题的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利息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借款利息。当事人约定的利息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的4倍的,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 二、严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迭现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