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是有权利和义务的组织。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要承担分公司的责任。法人是一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也就是分公司,但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作为法人将承担分公司产生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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