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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释义
    对于起诉离婚,首先应当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明等材料以及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进行立案。
    如果在离婚纠纷中涉及到财产和抚养权的纠纷,应当提交相关资料,以及子女抚养状况的说明、抚养能力的证明材料。
    一、对方失踪如何离婚
    对方失踪的离婚方式为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离婚。首先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二、想离婚老公不同意怎么处理
    夫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先请求调解委员会等组织调解。若调解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
    离婚诉讼所需材料有:
    1、起诉状;
    2、身份证;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
    4、户口本(有子女的);
    5、出生证明(有子女的);
    6、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三、向法院起诉抚养权的证件有哪些
    向法院起诉抚养权需要的证件有:
    1、起诉状原件;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居住证;
    3、子女的出生证明鉴定报告;
    4、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5、证据材料清单,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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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0: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