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包括营业税和个税,买方购房则需要交契税;如果是非住宅交易,卖方还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二手房交易办理过户,需要交登记费和过户费;此外,二手房交易时需要办公证的,则需要交这笔费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