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债务官司要下列证据:能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以及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例如身份证、企业的营业执照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