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同居解除后财产要如何进行分割 |
释义 | 非法同居时,财产分割需考虑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和双方过错程度。同居期间所得收入和财产按共有财产处理,赠与财产可按赠与处理。解除时,对方有优先购买权。死亡时,被继承人抚养的人可分配适当遗产。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个人财产按个人处理。 法律分析 对于非法同居的财产分割,其处理方式不同于法定婚姻,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处理,具体如下: 1. 基本原则是以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为前提,考虑财产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 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按照赠与处理。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如果某件财产归一方,该方准备出售的,如果该财产与另一方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配套使用的,另一方对此财产有优先于他人购买的权利。即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于他人购买。 3. 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未治愈的疾病,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4. 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的,可根据规定办理。即对于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抚养的缺泛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5. 对于同居生活期间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处理。 6. 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照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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