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子已过户一般不会查封,其现产权人已非被执行人,但现产权人有过错的或被执行人涉嫌恶意转移财产的除外。法律规定,已办理过户登记的、未办理过户登记但已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且现产权人无过错的,法院不得查封。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