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有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共有人身份证明;转让方的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二手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权益转让协议书原件;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