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婚姻法对于骗婚的定义与领结婚证有何关联? |
释义 | 骗婚是指利用婚姻为诱饵,骗取彩礼、借钱等手段进行诈骗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诈骗罪数额较大者将受到刑事追究。骗婚的主要特征包括在婚姻成立前产生犯罪故意、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并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彩礼是中国婚嫁风俗中男方向女方家下聘礼的一种保证,若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追回彩礼是有必要性的。 法律分析 一、领结婚证了算不算骗婚 要分情况。符合骗婚条件的才算骗婚。骗婚,是指利用大年龄青年急于完婚的心理,骗取彩礼、借钱等手段然后逃之夭夭,进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以婚姻为诱饵的诈骗,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骗婚的主要有特征 (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 (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 (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何为彩礼 彩礼,也有也称聘礼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婚嫁风俗。按此风俗,男方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向女方家下聘礼或彩礼。彩礼的多少,随当地情况、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数额一般不在少数。目前,无论城市、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在某种程度上,彩礼系男女双方关系从不确定走向确定的一种保证。若结婚登记,共同生活后,彩礼的目的也就实现了,送彩礼的一方自然没有索要回彩礼的道理,但若没有结婚登记或者登记后未曾共同生活,彩礼的目的落空,则有讨回的必要性。 结语 骗婚是指利用大年龄青年急于完婚的心理,通过诈骗手段获取彩礼、借钱等财物后逃避责任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以婚姻为诱饵的诈骗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骗婚的主要特征包括在婚姻成立前产生犯罪故意、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并将财物个人挥霍。彩礼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婚嫁风俗,男方向女方家支付的聘礼,其数额因地区和经济状况而异。若结婚登记、共同生活后,彩礼的目的实现,无需返还。但若未登记或未共同生活,可考虑追回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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