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必须在90天过户 |
释义 | 不一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必须过户的时间。如果是期房的话,权利人可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的限制时间是90日。法律只是规定在合理时间内进行过户手续。 房产买卖时过户是没有期限要求的,房屋买受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去办理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扩展材料: 办理房产买卖过户需要带的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未婚或已婚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产权证、核档证明、完税证明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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