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交。撤诉费用是当事人当时提起诉讼或者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的一半。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如果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起诉后撤诉的话诉讼费可以退,撤诉的诉讼费是减半收取,所以可以退一半。法院会在作出准予撤诉裁定的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给撤诉的当事人。 撤诉需要提交撤诉申请书,需写明撤诉的事实和理由,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申请撤诉后,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但在行政案件中,原告因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第五十三条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