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儿媳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
释义 |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认定:—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 一、女儿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二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第十三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二、赡养义务履行表现在哪些方面,赡养义务能免除吗 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表现有: 1、实现经济上的养老,赡养人对于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收入少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老年人,应当提供足够的资金和粮油、燃料等实物帮助,确保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的正常生活标准; 2、生活中照顾老人,赡养人应照顾和照顾好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特别是对老年人、残疾人和患病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如果老年人在生活中需要别人的帮助和支持,赡养人应该尽最大努力; 3、精神上安慰老人,赡养人要从精神上关心和安慰老人,基本满足老人的心理要求,保证老人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对于患病和丧偶的老年人,家庭成员应该给予更多的精神安慰,帮助他们摆脱痛苦,安度晚年; 4、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 三、父母对子女已尽赡养义务, 对方还需要赔偿吗 父母不尽抚养义务的话,其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义务,不因为父母的原因而影响,具体而言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女都有义务赡养父母。而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条件,父母即使没有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子女也应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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