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拆迁协议是由政府主导的土地征收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在签署拆迁协议时,申请拆迁人不得拒绝签署。如果申请拆迁人不签署协议,政府有权强制拆除该地产,并按规定给予补偿。但是,在补偿标准不公平或者政府征收范围等方面存在争议时,申请拆迁人可以依法提出异议,寻求合法维权。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第六条规定:“拆迁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实行,拆迁人应当依法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 2.《物权法》规定,土地所有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根据城市规划,按照集约利用、节约用地的原则,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和面积,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收益。 以上是针对“能否拒绝拆迁协议的签署?”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