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一、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主犯: 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二、共同犯罪的责任范围应当根据犯罪分子是主犯还是从犯确定,具体如下: 1、对于主犯要承担其参与的全部犯罪活动所导致的刑事责任。如果是集团犯罪的,对其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对于从犯,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作用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